北京外企人力资源服务福建有限公司 公开招聘柜台工作人员简章

来源:FESCO福建公司作者:日期:2016-06-20

因我司承接思明区政务服务中心的外包服务,现面向社会招收思明区行政机关柜台工作人员(编外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岗位描述

柜台工作人员岗位20名:派驻思明区行政机关的窗口,从事行政机关窗口服务工作,完成领导交办、安排的其他工作。具体招聘岗位信息详见《公开招聘柜台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附件1)。

二、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2、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团队精神,品行端正,责任心强,服从组织调整安排;

3、吃苦耐劳,适应柜台工作,志愿从事行政机关柜台相关服务工作;

4、具有较好的语言表达能力和思维反映能力;

5、身体健康,具有胜任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二)岗位要求

1、性别:不限;

2、年龄:35周岁及以下(含35周岁);

3、学历:大专及以上学历;

4、户籍:不限;

5、专业:不限;税收、财政及相关财经类专业、计算机专业优先。

三、招聘程序和办法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招聘信息:在厦门人才网(www.xmrc.cn),北京外企人力资源服务福建有限公司官网(http://www.fescofujian.com/)及其他渠道发布;

2、北京外企人力资源服务福建有限公司统一网上电子邮件受理报名并进行资格审查;

3、报名时间:2016年6月18日-6月21日;

4、报名方式:请将所需提交的材料(包括扫描件)打包后,以电子版压缩包(压缩包的名字为姓名+柜台人员)的形式发至此邮箱xiao.jia.min@fesco.com.cn;

5、提交材料:报名表(附件2),本人毕业证书、身份证、户口簿等相关证件的原件扫描件,近期免冠1寸照片。

(二)考试: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考试成绩作为逐轮淘汰的依据,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和复习材料,具体程序和办法说明如下:

1、笔试:

笔试采用闭卷方式进行,卷面分为100分。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等相关测试。

2、面试:

面试人选从参加笔试人员中按拟招聘人数1:2的比例从高分至低分确定,不足1:2的按实际人数确定。所有进入面试的人选由北京外企人力资源服务福建有限公司进行资格复核,资格复核通过者,由北京外企人力资源服务福建有限公司发给面试者《面试通知书》。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式,由面试考官当场打分,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和能力。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按岗位拟聘人数1:1比例进入面试的人员面试成绩不得低于70分。

3、综合总分

综合总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按笔试成绩乘以40%、加上面试成绩乘以60%后相加折算成综合总分。

折算过程的中间数据、综合总分均采用四舍五入法取小数点后两位。

笔试、面试具体时间和地点将公布于北京外企人力资源服务福建有限公司

(三)体检与考核:根据笔试、面试成绩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排序从上及格线的考生中按1:1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选(体检费用自理)。体检医院指定厦门中山医院厦禾体检部;体检不合格的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递补体检人选。经体检合格的给予最终录取并办理聘用手续。

(四)公示与聘用

1、根据岗位要求和考试、体检、考核结果,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在北京外企人力资源服务福建有限公司(http://www.fescofujian.com/)进行公示5个工作日。

2、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确定为聘用人员,并按相关规定与北京外企人力资源服务福建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实行1个月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合同期内,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解聘。

3、聘用人员参照厦门市政府非在编辅助岗的待遇标准执行(含工资、五险一金、年终考核奖、商业险等)。

4、入职后由北京外企人力资源服务福建有限公司统一安排工作。
5、首期合同期满后,将根据聘用人员在合同期内的表现及实际情况决定是否续聘。

四、其他事项:

(一)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1、现役军人;
2、2016年8月及以后毕业的全日制普通教育在校学生(即2016年8月及以后才学业期满的全日制普通教育学生);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4、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二)年龄、资格证书等相关资历(不含学历证书)要求计算到报名截止日(2016年6月21日)。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
如,最高年龄要求35岁是1981年6月21日(含)之后出生的人员。
(三)留学回国人员、香港、澳门、台湾地区人才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学历学位认证书》、《台湾地区学历学位认证书》等相关证明;持自考、函授等非全日制普通教育学历报考的人员,须提供教育部学历认证中心出具的《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等相关证明(上述认证须在报名时提供)。
双学历(位)证书须为国家(省)教育行政部门承认的学历(位)(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www.chsi.com.cn、全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网站www.cdgdc.edu.cn、福建省教育厅网站www.fjedu.gov.cn/sxw_szy上电子注册并可进行查验,或按规定经过学历认证)。
(四)岗位资格条件要求的学历须是国民教育学历,且均为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及以上学历。
(五)已就业的应聘人员须于体检合格后进入考核前,由本人提供原工作单位同意其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否则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六)报考人员须认真阅读各岗位招聘资格条件,确认自己符合拟报岗位条件方可报名。报考人员须对本人的报名资格及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如有弄虚作假,一经核实,立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七)经聘用录取人员食宿自理;另有关考务信息将通过北京外企人力资源服务福建有限公司官网(http://www.fescofujian.com/)发布,请报考者及时留意,不再另行通知。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肖茜、许丽蓉 

联系电话:15160027326,13600961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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