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来围观~2017年医疗保险待遇有变化!

来源:南川微发布作者:日期:2016-1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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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讯快一步!


今天小编又带来一个福利

2017年城乡居民合作医疗保险,

你了解吗?


最新

2017年城乡居民合作医疗保险一档为140元/年,二档为350元/年,参保居民住院费用一档年最高可报销28万元,二档年最高可报销32万元。


想知道得更为具体,请往下看!


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凡符合报销范围的医药费,按照“报销金额=(单次医疗费-自付费用-起付线)×报销比例”计算,一档和二档的报销起付线相同:


一级定点医疗机构起付线为100元;


二级定点医疗机构起付线为200元;三级及其他医疗机构起付线为800元。

差别

与2016年的差别:


2016年为三段累进补偿,2017年报销比例为分二段累进补偿。


一档和二档的报销比例有所差别:


【一档】一级、二级、三级定点医疗机构及其他医疗机构,其报销比例为80%、60%、40%,全年报销限额8万元;


【二档】一级、二级、三级定点医疗机构及其他医疗机构,其报销比例为85%、65%、45%,全年报销限额12万元。

     注意特殊疾病中的重大疾病门诊和住院费合并计算封顶线,未成年人住院报销比例在同档次参保成年人的基础上提高5%。

医保大病保险待遇

符合报销范围的个人负担部分,2017年医保大病保险报销比例为:


起付标准在20万元(含)以内报销50%,而起付标准在20万元以上报销比例为60%。

     例如


市民杨女士参加二档医保,2017年住院报销基本医疗保险最高12万元后,且符合大病保险报销,可最高再报销20万元。

如何报销结算医疗费用

参保人员在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符合医保报销的医疗费用,在办理出院结算时,凭出院证、发票和医保卡,在医院实行联网直接结算报销,参保人只需要支付医保基金和大病保险报销后的剩余部分费用。

     提醒

参保人员在重庆市内或与重庆市建立异地结算平台的其他省(区、市)发生的大病保险医疗费用,属于大病保险资金补偿的,由保险公司负责与医院结算;


属于应由参保人员个人承担的费用,由其参保人员直接向医院缴费。

另外,参保人员在与重庆市尚未建立异地结算平台的其他省(区、市)发生的大病保险医疗费用,由其本人全额垫付后,凭有关资料到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办理基本医保报销和大病保险补偿手续。

参保人员对我区居民医保政策有不清楚的地方,

可拨打区人力社保热线电话64566385。

本条内容:南川日报全媒体记者袁治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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值班总编:周军     本期编辑:汪叙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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