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居民医疗保险续保通知

来源:金水湾社区作者:日期:2016-10-09

金水湾社区的居民同志们:

2017年度的医保缴费工作即将全面开始,请需要续保及新参保的居民带好相关材料到社区办理下一年度的医疗保险缴费。

1、 老年人(本市城镇户籍,缴费金额558元)

办理需要提供:户口本原件及首页、本人页复印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007年后迁入本市的老年人还需提供原户籍地不享受医疗保险证明材料。

2、 成年人(缴费金额558元)

办理需要提供:户口本原件及首页、本人页复印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非本市户籍的成年人还需提供在沈以务工为目的的居住证原件及复印件。

3、 未成年人(缴费金额150元)

办理需要提供:未成年人和未成年人父母双方的户口本原件及首页、本人页复印件;未成年人父母双方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出生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注意:非本市户籍的未成年人参保要求未成年人父母一方必须是农业户口且在我市参保(医疗保险),两个条件缺一不可。

428周准新生儿(单胎缴费金额150元)

办理需要提供:准新生儿父母双方的户口本原件及首页、本人页复印件;准新生儿父母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生育登记单原件及复印件; 孕检手册原件及复印件。

※※注意:准新生儿父母只有一方是沈阳户籍的,要求任意方为农业户口且在我市参保(医疗保险),或承诺落户沈阳的可以参保(准新生儿父母需要到社区填写承诺书)。准新生儿父母均不是沈阳户籍的参保要求准新生儿父母任意方必须是农业户口且在我市参保(医疗保险),两个条件缺一不可。

以上各类参保人群如需代办,提供代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续保的还要带好医保卡重度残疾人(二级以上)需要带残疾证及复印件

办理时间:2016年10月8日至2016年11月20日

 

请广大社区居民安排好时间提早到社区办理缴费事宜,避免因新系统调整耽误您缴费。

社区电话:238018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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