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消住房公积金,你同意吗?

来源:理财那点事作者:日期:2016-10-02

新一轮房价高涨的同时,住房公积金再度面临质疑。


9月26日,《中国经济周刊》发表的《住房公积金被质疑违反初衷有专家建议取消》一文可谓是一石激起千层浪。截至27日下午17时,中青舆情监测室共监测到相关信息8683条,该报道量已达到862篇,舆情在27日上午9时达到高峰。门户网站参与评论的网民数超过20万。



舆论关注的焦点在于为什么住房公积金缴存结余大幅增长,使用率却很低?以北京市为例,2015年北京住房公积金使用比例仅占缴存职工的1.5%。住房公积金应该取消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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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析网民观点前,我们需要厘清两个问题。



11.5%的数据是怎么来的?



今年6月公布的《全国住房公积金2015年年度报告》显示,北京市去年缴存住房公积金1297.39亿元,同比增长13.8%,当年缴存人提走了920.62亿元,占当年缴存额的比例为71%。同时,《北京住房公积金2015年年度报告》显示,2015年北京地区全年发放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848.86亿元,涉及住房101367套。


有媒体就此推理,惠及的房贷人数只有10万余人,而北京实际缴费职工达651.58万人,当年的使用比例仅占缴存职工的1.5%左右。这意味着,100个缴纳住房公积金的人中,只有一个半人在使用。



2取消住房公积金的理由何在?



支持取消住房公积金者认为,除了使用比例低,住房公积金还有可能扩大收入差距。


统计显示,2015年全年全国住房公积金缴存总额为14549.46亿元,比上年增长12.29%。在缴存人数上,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国企职工占60.16%,远远超过“半壁江山”。相反,民企职工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却低得可怜。数据显示,2015年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缴纳的住房公积金,仅占全年总额的19.07%。


也就是说,住房公积金主要在垄断行业和高收入者中,低收入行业和普通职工却没有平等受益,由此进一步带来收入分配不公。


中国劳动学会副会长苏海南由此建议,不如结合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在合理提高各类员工特别是低收入员工工资水平的基础上取消。



取消住房公积金,网民愿意吗?



对于“取消住房公积金”的建议,大多数网民表示反对。@新浪四川发起“专家建议取消住房公积金,你赞成吗?”在线投票,452名参与者中,70.1%的网民表示不赞成



其中,相当一部分网民表示,住房公积金用的少是有原因的,以北京市一城的住房公积金使用情况推断“大部分人不用”的逻辑不可取,以偏概全。


比如,网友@早晨大海的风表示:“公积金用得少,很大原因是因为使用的条条框框太多了,不是大家不想用。取消公积金相当于降低职工福利,应该把重点放在如何让老百姓能够方便使用公积金,帮助百姓。”


@前等网友指出:“很多地方不允许公积金和商业贷款同时使用,很多商品房也不接受住房公积金贷款,房贷又高于公积金能贷的数额,逼我们这些房奴只能先走商业贷款……”


还有不少网民则吐槽道,之所以没有动用公积金,是因为在畸高的房价面前,他们的收入和公积金积累额不过是九牛之一毛,不具备满足自身住房需求的支付能力。




此外,有网民建议,住房公积金政策应该完善和强化。


如网友@风琴角落 认为,公积金是民生保障之一,应该增加公积金使用的灵活性和多样性,促进其被使用,而不是取消。


网友@史寒冰表示,不论企业缴不缴公积金,也不论房价能否负担得起,广大劳动者对住房的需求都是刚性的。住房公积金是一项旨在保障劳动者安居乐业的社会福利制度,不仅不能轻言废除,反而应当完善和强化。


在他看来,面对高房价和低社会购买力的矛盾,解决之道应当是:一方面抑制和降低虚高的房价,使住房从食利工具和聚敛财富的手段回归居住的本质属性;另一方面,要强化企业履行为员工缴纳公积金法定义务的稽核与执行力,改善劳动者的收入状况和支付能力,正如不能因为一些企业不愿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费便主张废除社会保险制度那样。



舒圣祥:建议取消住房公积金



作者系注册会计师


据媒体报道,2015年北京住房公积金使用比例仅占缴存职工的1.5%左右。也就是说,100个缴纳住房公积金的人,只有一个半人在使用住房公积金,这让住房公积金的使用效率大打折扣。对此,中国劳动学会副会长苏海南表示,住房公积金主要是被高、中收入者所获得,现行的住房公积金制度会加大收入差距水平,同时给企业带来沉重的负担,建议取消住房公积金。


首先表明态度,对于取消住房公积金的建议,我举双手赞成。可以说,住房公积金是好心办坏事的典型案例。在很多人眼里,所谓“五险一金”,住房公积金明明是福利啊,怎么会是办了坏事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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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不妨换个思路,来捋一捋住房公积金到底让谁受益了,然后你就能明白,这到底是你的福利,还是别人的福利。谁是住房公积金的受益者呢?大体罗列如下:


其一,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


2014年时媒体报道全国有各级公积金管理机构606个。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只有直辖市、省会城市、计划单列市和地级市可以设立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最多应该只能有342个,也不知现在清理了没有。


这些公积金管理中心,共开发出了几百套公积金管理系统,每个系统花费数百万元到上千万元,每年还有几十万元的升级维护费。这不是浪费吗?为什么要这么干?因为不这样开发和升级,这笔钱就到不了管理机构的账上。这是“替别人花别人的钱”的通病,管理系统的浪费与腐败,不过管孔窥豹。




其二,借住房公积金避税,以及想在名义上降低薪酬的人。


曾被曝光的吉林烟草高管公积金账户月入1.8万元、兰州石化每月公积金缴存额1.4万元,类似事件不胜枚举。人家为什么要缴这么多公积金?不是明显违反“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不高于12%”的规定吗?答案一,发到工资里要缴税,发到公积金里免税;答案二,发到工资里显得薪酬过高,发到公积金里神不知鬼不觉。


在全国范围内,住房公积金的行业差距、区域差距巨大,已是普遍现象。高额公积金俨然已成为某些人合法的避税区、藏匿高福利的“黑洞”、“抹平”收入差距的法宝。


其三,通过公积金贷款买房越多越占便宜。


公积金贷款是比商业贷款便宜,但公积金存款利息也远低于余额宝。所以,你如果只缴公积金不买房,那就等于是为买房人的低利率做贡献。


说白了,住房公积金是一个半强制性的互助制度,有人占便宜就有人受损失,它不会缩小贫富差距,只会进一步扩大。与此同时,还要负责养活一大批“闲人”。对没使用公积金的那98.5%的大多数人来说,公积金还是发到自己手里,自己来投资,比较自由比较划算。


(综合第一财经日报、中青在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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