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充市人社局积极行动稳妥推进城乡居民医保整合

来源: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作者:日期:2016-09-23

为加快推进南充市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实现城乡居民公平享有基本医疗保险权益,根据国、省统一安排部署,经五届市政府第134次常务会议决定,南充市城乡居民医疗保险整合工作已于2016年8月20日启动实施。 

  按照市政府确定的“先整合机构、再统一制度”的思路、原则,市、县两级医保经办机构正按步骤有序推进居民医保整合工作。 

  一是各县(市、区)要于2016年9月30日前完成新农合行政管理职能和经办职能的划转移交工作,将新农合管理中心划入属地人社部门,原新农合管理中心编制和人员随机构统一划转,由医疗保险经办机构统一管理。 

  二是从2016年10月1日起,各县(市、区)新农合基金由县(市、区)人社部门负责管理。 

  三是职能划转后,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和新农合2016年分别执行原各自政策,其费用报销渠道和程序不变,2017年1月1日起统一执行新的城乡居民医保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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